SERVICE PHONE
1826388999发布时间:2023-12-23 08:03:12 点击量:
J9九游会官网跆拳道(二)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1人,甲组、丙组男、女各级别限报2人、乙组男、女各级别限报1人。
(三)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体竞字﹝2021﹞3号)文件要求,注册跆拳道项目,先由各地(州、市)进行审核注册资料、二代身份证和电子信息合格后,向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提交电子注册信息,由中心进行复审电子信息合格后,将运动员资料、二代身份证备份后报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进行抽审。
2、不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自治区跆拳道运动队集训、试训或招调的运动员。
3J9九游会官网、未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同意,在其他省、区、市、行业体协注册或代表其他省、区、市、行业体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或代表参赛的运动员。
5、如在赛区出现无法提供注册二维码、身份证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如有在其他项目进行年度注册兼项跆拳道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运动员注册二维码,经资格审查符合参赛条件者允许参赛,否则不得参赛。
(二)要求各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跆拳道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大会采取应急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各单位必须提供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自比赛开始之日前计算30天内有效,且必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
(四)报名截止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向各单位公示名单。如对公示名单内运动员资格产生疑问,公示后7日内各参赛单位公函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进一步核实处理。比赛期间,不再接受运动员资格等问题申诉。
(五)赛前和赛中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抽检,身份证年龄与骨龄检测二者若有冲突,以抽检骨龄为准。
(三)抽签:在比赛开赛前一天统一举行。由组委会竞赛部主持,各队领队或教练员参加。分女子、男子,由小级别到大级别顺序进行,具体事宜由赛会另行通知。
(四)如某级别报名人数不足4人,该级别则上浮一个级别,如最大级别不足4人,则视情况,由赛事组委会决定是否进行该级别比赛。
(六)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相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授予甲组运动员等级。
1.第一次称重:各级别参赛运动员在其比赛的前一天规定时间段内统一进行。第一次称重不合格,在规定称重时间2小时内,可再给一次称重机会,若再不合格,则失去参赛资格。
2.第二次称重(随机称重):各级别参赛运动员在其比赛当天赛前半个小时完成随机称重,体重超出所报级别的5%视为失格。随机称重运动员临时抽签确定。
1.运动员必须着《规则》规定的跆拳道服装,不得穿着带印有“中国”以及国旗、国徽标识(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
2.自备电子脚套、护齿、手套、护臂、护腿、护档等参赛装备,比赛时穿在道服内。赛会提供指定的头盔和护身。
3.运动员领奖时须穿着道服、道鞋(运动鞋);比赛期间,临场指导教练员必须穿着正装(西装、领带、衬衫及正装长裤、皮鞋),未能按照要求着装将不得担任临场指导。
(二)本次比赛参赛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上录取前八名,9人以下减1录取,不足4人(队)不录取。
1.各单位报名单必须根据注册姓名和年龄分组别、分性别、分级别打印清楚,于6月2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及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身份证号发送至电子邮箱:
电线.报名表一经发出不得更改。如体重不符合竞赛规程要求,均按失格处理。比赛期间因伤病不能参赛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诊断证明并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后不予安排比赛。对已报名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和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的运动员每人收取100元罚款;弃权按照自治区青少年比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2.比赛资格审核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自治区级以上电子学籍打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地区教育局公章、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单、注册二维码(登录自治区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网站117.190.86.50:8001/点击右上角“公共信息查询入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后点击查询获得注册二维码及身份信息并打印)。
3.运动员需携带具有合法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自赛前开始之日前计算 30天内有效,必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及意外伤害保险单(跆拳道比赛必须在保险承保范围内)。
禁止使用违禁药品。比赛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20号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