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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388999发布时间:2025-01-05 02:21:59 点击量:
J9九游会官网跆拳道竞赛规则文字部分TAEKWONDOCOMPETITIONRULES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一、《跆拳道竞赛规则及解释(竞技)》 (以下简称本规则)依据世界跆拳道联盟(WTF) (以下简称世跆联)所颁布的竞赛规则及解释,结 合中国跆拳道运动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本规则是中国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中 国跆协)及其所属团体会员在中国境内主办或组织 的所有跆拳道竞赛所使用的统一规则,目的是保证 竞赛公平顺利地进行,并确保本规则在竞赛中得到 执行和应用。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中国跆协及其所 属团体会员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各级、 各类跆拳道竞赛。如需改动有关条 款,须经中国跆协批准。 比赛场地为8米×8米、正方形、水平、无 障碍物的场地,或由中国跆协批准使用的 规格的场地。 比赛区应铺设由中国跆协监制或指定的专 用比赛垫。必要时,比赛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置 于一定高度的平台上。为保证运动员的安全, 比赛场地边界线度的 斜坡。 (一) 8 米 × 8 米的区域称为比赛区; (二)比赛区的外缘线称为边界线; (三) 比赛记录台和临场医生台面对比赛区的 边缘为第一边界线,顺时针旋转依次为第二、第 三、第四边界线。 (四) 为保护运动员的安全,边界线以外需铺 设比赛垫,尺寸大小可以根据比赛的实际情况确 定,宽度为 1-2 米。 注: 2008 年北京奥运会比赛场地为 16 米× 16 米 12 米 比赛场地示意图 边界线号边裁 青方 教练 红方 教练 记录台 3号边裁 检查台 ≥2 米 1号边裁 4号边裁 8 米 青方红方 主裁判 临场医生 4 米 红方 队医 青方 队医 0.5 米 0.5 米 0.5 米 0.5 米 12 米 比赛场地示意图 边界线号边裁 青方 教练 红方 教练 记录台 3号边裁 检查台 1号边裁 8 米 青方红方 主裁判 临场医生 4 米 红方 队医 青方 队医 0.5 米 0.5 米 0.5 米 (执裁指导1) 裁判员必须充分理解比赛区的定义,并在比赛中掌握 好尺度,避免过多中断比赛。 (执裁指导2) 当运动员的双脚越出边界线,裁判员必须发出“分开” 口令,并给予“警告” 处 罚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如果两个运动员都越出了边 界线,则处罚先出界的运动员。 一、运动员资格 (一)必须是中国跆协的个人会员,其代表的参赛运动 队属于在中国跆协注册的团体会员; (二)当年度在中国跆协登记注册有效; (三)持有中国跆协颁发、或经中国跆协推荐获得国技 院/世跆联颁发的相应段位、级位证书; (四)参加青少年比赛的运动员年龄符合中国跆协颁布 的竞赛规程的规定; (五)无违反《跆拳道竞赛纪律处罚条例》的行为; (六)参加中国跆协各级团体会员和地方协会举办的比 赛必须符合当地协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教练员资格 (一)必须是中国跆协的个人会员,其代表的参赛运动 队属于在中国跆协注册的团体会员; (二)持有中国跆协颁发的教练员资格证书,并通过中 国跆协当年的年度审核; (三)持有中国跆协颁发、或经中国跆协推荐获得国技 院 / 世跆联颁发的相应段位证书; (四)参加并通过中国跆协举办的教练员培训班的考核; (五)参加中国跆协各级团体会员、地方协会举办的比 赛必须符合当地协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一)运动员穿着和佩戴的道服和护具必须由中国跆 协指定或认可; (二)运动员比赛时须佩戴护具,包括:护胸、头盔、 护裆、护臂、护腿、护齿、手套等。其中护裆、护臂、护 腿应戴在道服内;除了头盔,头部不得佩带物品。与 宗教信仰相关的物品,应提前获得许可并佩带在头盔或道 服内; (三)教练员在赛场执教时,必须穿着规范的运动服、 运动鞋。严禁穿着与比赛不相适应的衣着入场执教。 四、药物控制 五、责任与义务 (一)比赛中发生伤害和死亡事故时, 不得向主办方、组织方、对方运动员追究责 任。过失行为导致的事故应追究过失方的责 任; (二)各级各类跆拳道竞赛应当统一为 运动员办理跆拳道专项保险。 男子 Fin (鳍量级) 54KG 以下级 46KG 以下级 Fly (蝇量级) 58KG49KG Bantam (雏量级) 63KG53KG Feather (羽量级) 68KG57KG Light (轻量级) 74KG62KG Welter (次中量级) 80KG67KG Middle (中量级) 87KG73KG Heavy (重量级) 87KG 以上级 73KG 以上级 男子: 54 , 455667+ 女子: 46 , 344556+ 58KG49KG 68KG57KG 80KG67KG 80KG67KG 男子:都和 8 有关 女子: 3 个和 7 有关 三、青年奥运会体重级别 男子女子 48KG 以下级 44KG 以下级 55KG49KG 63KG55KG 73KG63KG 73KG 以上级 63KG 以上级 男子女子 Fin (鳍量级) 45KG 以下级 42KG 以下级 Fly (蝇量级) 48KG44KG Bantam (雏量级) 51KG46KG Feather (羽量级) 55KG49KG Light (轻量级) 59KG52KG Welter (次中量级) 63KG55KG LightMiddle( 轻中量级 )68KG 59KG Middle (中量级) 73KG 63KG Light Heavy ( 轻重量级 78KG 68KG Heavy (重量级) 78KG 以上级 68KG 以上级 男子: 45 , 33444555+ 女子: 42 , 22333445+ 一、比赛种类 (一)个人赛 男子 女子 54KG 以下级 47KG 以下级 63KG 54KG 72KG 61KG 82KG 68KG 82KG 以上级 68KG 以上级 (一)单败淘汰赛 (二)复活赛 青少年比赛时间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一、技术会议 (一)比赛开始的前 1 天或 2 天召开由技术官员、各参赛 队领队及教练员参加的技术会议; (二)技术会议中,由技术代表或其他技术官员就比赛 相关技术事宜进行说明,并主持抽签工作。 二、抽签 (一)抽签方式包括电脑抽签和人工抽签 2 种; (二)抽签的方法和顺序应由技术代表决定; (三)技术代表或其指定人员代替未出席技术会议的参 赛队进行抽签; (四)抽签结果由技术代表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变更。 1 天进行称重; 1 2 1 1 三、称重时,男运动员着,女运动员着、。 如运动员要求,允许称重。 四、赛事组委会应提供试称用的体重秤(误差不得超过 0.01 公斤),放臵于运动员驻地或训练场馆。 五、运动员须持有效参赛证件参加称重,否则按称重不 合格计。 (一)称重的各个环节须由裁判员和赛事组委会指定的工 (二)称重结果须经技术代表或有关技术官员签字确认, 确认后不得更改。 —— 比赛当日的参赛选手:比赛当日的参赛选手是指按 赛事组委会或中国跆协排定的比赛日程,在预定日期进 行比赛的参赛选手; —— 比赛前一天:称重时间由赛事组委会确定并在技术 会议上通知参赛队,称重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称量体重的精确程度:是以小数点之后的百分位为测量 标准的。 例如: 58KG 的称量标准: 54.01 起至 58.009 均为合格, 58.01 为不合格。 87KG 以上的称量标准: 87.01KG 起为合格。 第十条 比赛程序 一、检录 二、检查 三、点名 四、入场 五、比赛开始和结束 六、团体赛程序 (一)拳的技术:紧握拳头并使用正拳进行正面攻击的技术; (二)脚的技术:使用踝关节以下脚的部位进行攻击的技术。 二、允许攻击的部位 (一)躯干:允许使用拳和脚的技术攻击躯干部位被护胸包裹 的部分,但禁止攻击后背脊柱; (二)头部:锁骨以上的部位,只允许使用脚的技术攻击。 一、使用允许的技术,准确、有力地击中得分部位。 二、得分部位 (一)躯干:护胸上蓝色或红色部分覆盖的躯干部位 (二)头部:锁骨以上的头颈部位(包括颈部、双耳和后脑在内的 整个头部)。 三、分值 (一)击中躯干计 1 分; (二)旋转踢技术击中躯干计 2 分; (三)击中头部计 3 分,主裁判员读秒不追加分; (四)旋转踢技术击中头部计4分; (五)一方运动员每被判 2 次“警告”或 1 次“扣分”,另一方运 动员得 1 分。 四、比分为 3 局比赛得分的总和。 五、得分无效:运动员使用犯规行为得分时,所得分数视为无效。 A. 强有力击打 75%以上的力量作用于得分点上 B. 轻击打 50%的力量作用于躯干不得分,而作用于头部可以得分 C. 慢速击打 发力时间过长,一般指用推踢或侧踢攻击,力量相对 较小,不得分 D. 擦过性击打 力量一般较小,但如果声音大可以得分 击打的力度 接触的程度 A. 准确接触 B. 部分接触 C. 过度延伸接触 D. 阻碍性接触 90 大部分接触( 50 %以上); 小部分接触( 50 %以下)。 攻击的腿 准确接触 得分部位 得分部位 过度延伸接触 攻击的腿 脚 部分接触 攻击的腿 脚 阻碍性接触 得分部位 阻挡 攻击的腿 脚 得分部位 前横踢腿 后横踢腿 后踢腿 下劈腿 双飞踢 后旋踢 旋风踢 拳 二、使用普通护具时由边裁判员使用电子记分器或计分表 记录有效得分。 三、使用电子感应护具 (一)躯干部位的有效得分,由电子感应护具中的感应器 自动计分; (二)头部的有效得分,由边裁判员用电子记分器或计分 表即时记分。 四、用电子记分器或计分表记分时,必须有 3 名或 3 名以 上的边裁判员即时记分方为有效。 五、在中国跆协主办的各类跆拳道比赛中,须使用中国 跆协监制或认可的电子计分系统,包括电子记分器、电子记录 台,电子显示屏等。 下劈击打 2.快速连续得分 3.击打颈部 4.不同部位交叉得分 5.双方同时得分(同部位,不同部位) 一、比赛过程中所出现的犯规行为,由场上 的主裁判员执行判罚。 二、判罚分为“警告”(Kyong-go)和“扣 分”(Gam-jeom)。 三、2次“警告”应给对方运动员加 1分,最 后1次奇数警告不计入总分。 四、1次“扣分”应给对方运动员加 1分。 判罚警告的犯规行为 1 、双脚越出边界线 、逃避或拖延比赛; 3 、倒地; 4 、抓、搂抱或推对方运动员; 5 、攻击对方运动员腰以下部位; 6 、用膝部顶撞或攻击对方运动员; 7 、用拳攻击对方运动员头部; 8 、教练员或运动员有任何不良言行; 9 、提膝阻碍或逃避对方运动员的攻击。 判罚扣分的犯规行为 1 、主裁判员发出“分开”( Kal-yeo )口令后攻击对方运 动员; 2 、攻击已倒地的对方运动员; 3 、抓住对方运动员进攻的脚将其摔倒,或用手推倒对方运 动员; 4 、故意用拳攻击对方运动员头部; 5 、教练员或运动员打断比赛进程; 6 、教练员或运动员使用过激言语、出现严重违反体育道德 的行为; 7 、每局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员应该检查双方运动员的电子 护具和感应脚套,观察运动员是否有任何操纵电子计分 系统,增加感应脚套敏感性或者违规方式的企图。 如发现故意违规操纵的行为,主裁判员保留给予该名违 规运动员“扣分”判罚的权利,同时,根据运动员违规 的严重程度,主裁判员也保留判罚该名违规运动员犯规 败的权利。 运动员违背竞赛规则或故意不服从主裁判员 时,主裁判员可计时 1 分钟后直接判其“失格败”。 运动员被判罚“警告”和“扣分”累计达 4 分时,主裁判员判其“犯规败”。 “警告”和“扣分”次数按 3 局比赛累计。 主裁判员中断比赛,下达“警告”或“扣分” 口令时,比赛时间在主裁判员发出“暂停” (Shi- gan) 口令的同时暂停,直到主裁判员发出“继续” ( Kye-sok )口令,比赛继续进行。 制定处罚犯规行为的目的 1.保护运动员的安全。 2.保证公平竞赛。 3.鼓励运动员使用恰当的或完美的技术。 第十五条加时赛和优势判定 3局比赛结束后比分相等,加赛1局,时间为2分钟,由 “突然死亡”或“优势判定”确定胜负。 一、“突然死亡” (一)任何一方运动员先得分,则比赛结束,先得分者获 胜; (二)因犯规造成对方运动员得1分,则比赛结束,得分者 获胜。 二、“优势判定” (一)加时赛结束时,双方运动员均未得分,进行“优势 判定”; (二)该场比赛裁判员填写“优势判定卡”,按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进行判定; (三)“优势判定”的依据是加时赛中运动员表现出的主 动性 。 优势判定的确定依据 1. 主动攻击的程度; 2. 使用技术动作的次数; 3. 使用高难度技术动作的次数; 4. 比赛态度。 优势判定程序 1 、比赛前裁判员携带“优势判定卡”; 2 、若比赛进入优势判定程序,主裁判员给出 “优势记录”( Woo-se-girok )的口令; 3 、主裁判员给出口令后,边裁判员在 10 秒钟内 填写好“优势判定卡”并签名递交给主裁判员; 4 、主裁判员收集所有“优势判定卡”并进行统 计,依据多数原则判出比赛最后结果,并宣判获胜 方; 5 、宣判获胜方后,主裁判员把“优势判定卡” 交给记录台,由记录台交给技术代表存档备查。 一、击倒胜( KO 胜) 二、主裁判员终止比赛胜( RSC 胜) 三、比分胜( PTF 胜) 四、分差胜( PTG 胜) 五、优势判定胜( SUP 胜) 六、弃权胜( WDR 胜) 七、失去资格胜( DSQ 胜) 八、主裁判员判罚犯规胜( PUN 胜) 运动员在比赛中受到合法的强有力攻击后,出 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判定为“击倒”: —— 除双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触地; —— 身体摇晃,丧失继续比赛的意识和能力; —— 主裁判员判定被攻击的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 第十八条 (一)主裁判发出“ Kal- yeo” (分开)口令暂停比赛,并将进攻者置于 远处;(暂停) (二) 主裁判员大声从“ 1” 至“ 10” 向被击倒的运动员读秒,每间隔 1 秒 读 1 次,并用手势在其面前提示时间; (读秒) (三)即使运动员在读秒过程中表示再战,主裁判也必须读 至 “八”, 使运动员获得休息,并确认运动员是否恢复,如已恢复就发出“ Kye- sok” (继续)口令继续比赛;(到八) (四)主裁判读 至 “八”时,被击倒的运动员仍无法表示继续比赛, 则 读秒至“十”后宣布另一方“击倒胜”;(到十) (五)即使一局或整场比赛时间结束,主裁判也要继续读秒 ; (即使) (六)如果双方运动员同时被击倒,如有任何一方尚未恢复,主裁判将 继续读秒;(同时) (七)读秒到“十”后双方都不能恢复,应按击倒前的比分判定胜负; (双十) (八)主裁判判断一方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可以不读秒或在读秒过程 中判另一方获胜。(随时) 运动员无论身体任何部位严重受伤无法 继续进行比赛,该名运动员 30 天内不能 参加比赛,除非由代表单位指定的医生证 明并经赛事组委会医务组认定,由代表单 位有资格的领队或者教练担保。 “读秒”的尺度:运动员受到重击或被击倒,主裁判首先检查运 动员的状态,然后读秒。 读 秒 Ha - nah Duhl Seht Neht Da - seot Yeo - seot Il - gop Yeo - dul Game over A hop Yeol Kye - sok 一方或双方选手因受伤而中断比赛, 主裁判应采取以下处理程序。如果发生 除上述程序以外的、合理需要中断比赛 的情形,主裁判发出“ Shi —gan” (暂 停)口令中断比赛,继续比赛则发出 “ Kye—sok” (继续)口令。 Kal-yeo (分开)口令暂停比赛并发出 “ Kye-shi” (计时)口令令计时员暂停比赛时间;(暂停) 二、允许运动员在一分钟内进行治疗;(一分钟) 三、运动员即使只受轻伤,一分钟后仍表示不意再战, 主裁判判其负;(轻伤一分钟) 四、由扣分犯规行为造成另一方受伤,一分钟后不能恢 复比赛,判犯规者负;(扣分一分钟) 按受伤前双方得分判定胜负;(同时一分钟) 六、主裁判判定一方运动员生命危险,明显神志不清并 处于危险状态时,应立即中断比赛,安排急救。如果伤害事 故是由扣分犯规行为造成的,就判罚犯规者负;如果攻击动 作不是扣分犯规行为,则按比赛中断之前的得分判定胜负。 (先 治疗 再判罚) 二、技术代表 四、审议委员 (一)有意无意; (三)有先有后; (四)有主有次; (五)有轻有重; (一)位置关系:主裁判与两名运动员应保持 锐角三角形的位置关系,以便观察判断并及 时控制比赛; (二)根据级别、身高等情况与运动员保持一 定距离,注意不能距运动员过近或过远,以 不影响运动员正常发挥水平为原则; (三)根据场上情况不断移动位置,移动时要 迅速敏捷,步法灵活; (四)不允许从正在比赛的双方运动员中间穿 行。 1.站位或移动 2.口令与手势不同步 3.场面失控 4.没有语言或手势提示 5.判罚时犹豫 6.过多地打断比赛连续性 边裁判记分原则 (一)独立判断原则; (二)即时记分原则; (三)错误不更改原则; (四)错误不补偿原则。 边裁记记分容易出现的错误 1. 角度不好 2. 判断错误 3. 按错键 4. 按反键 5. 追分 6. 连续得分不认可 ? 一、技术代表全面指导、监督竞赛和裁判工 作,同时履行仲裁委员的职责,如有必要, 技术代表可以要求主裁判员召集合议。 ? 二、记录员负责比赛计时;按照主裁判员的 指令加、减分;记录并公布得分、减分;记 录比赛结果和获胜方式。 ? 三、赛事组委会医生应在运动员受伤时对其 进行及时治疗、抢救;协助主裁判员对运动 员的“伪装受伤”、“击倒”等情况进行及 时判断;协助裁判员对运动员进行赛前检查。 (一)干扰或搅乱竞赛组织,打断比赛进程; 二、赛风赛纪督察组将受处罚人员的决定立即 三、赛风赛纪督察组在进行事件调查过程,可 找相关人员取证。 出现本规则未明文规定的情况,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与比赛相关的事宜,根据该场比赛临场裁判员的一 二、与比赛无关的事宜,由比赛技术代表处理决定。 三、赛事组委会在各场地安排录像设备,对比赛过程进 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具有独立性和排他 性。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跆协。